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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青天: (拍桌)大膽刁民,說!
原告(愛咪): 法官大人, 您要為小女子作主, 這個黑色上衣真的很過份, 它蒙混在褲子堆中, 趁著一大早愛咪要上班的兵慌馬亂之際, 讓我誤以為它是件瑜珈褲, 結果小女子晚上到了PURE更衣間, 上衣都穿好了, 竟然拉出一件…黑色上衣!!! 不但沒上成恰老師的課, 小女子頓時頭昏眼花, 心跳加速,差點沒撞牆跳樓, 還好, 小女子理性, 才沒造成忠孝東路攤患!!
包青天: 黑色上衣, 你該當何罪?!
被告(上衣): 冤枉啊~ 大人! 愛咪惡人先告狀! 小的根本什麼都沒做, 只是靜靜地躺在衣櫥裡… 是愛咪自己手忙腳亂沒看清楚就隨便亂抓… 怎麼可以怪我?
原告(愛咪): 我我我…
包青天: 來人啊, 把愛咪拖出去…斬了不用!打她30大板, 再罰寫500遍"我不會再拿錯東西了" 退堂! ~~威武~~
原告(愛咪): 謝大人不殺之恩~ 我下次不會再拿錯東西了啦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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