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到選舉, 容易傷感情, 特別是政黨色彩明顯的人, 對這話題更是敏感... 包括我們公司在內~~ 不過, 今年的立委選舉, 還真的令人摸不著頭緒, 要投黨, 投人, 還加了公投(討黨產&反貪腐)~~ 我想了又想, 還是決定不領公投票, 原因很簡單, 反貪腐本來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事, 為什麼要公投呢? 為什麼我們得為了以前的種種, 再去討伐, 再去爭執呢?  我不想讓任何人再有機會炒作新聞, 以前的事都已經過去了, 大家和平相處, 一起拼經濟, 一起想辦法把台灣推上世界的舞台, 不是很好嗎? 如果我們自己可以成為一個強大的經濟體, 還用擔心看別人的臉色嗎? (當別人有求於我們的時候, 我們說一, 他敢說二嗎?) 我不想再當幕後的推手..... 真的....沒意義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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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迷糊艾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